公司注册
一、核名:所需资料
1.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需提供名称字号)
二、刻私章、银行开户并进账:所需资料
1.核名通知书及复印件
2.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验资:所需资料
1.核名通知书
2.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3.银行进账单、对账单、询证函
4.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
四、执照受理:所需资料
1.核名通知书
2.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3.验资报告
4.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
五、代码受理。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开业通知书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办理地税:所需材料
1.验资报告
2.开业通知书复印件
3.代码、执照原件
4.法人身份证注:既办既成
七、办理国税:所需材料
以上全套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八、转基本户:所需材料
1.执照复印件
2.代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地税、国税复印件
5.印鉴章
一、名称登记的要求:
1、名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含有不良文化倾向的字词;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2、名称在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名称不得相同或近似;全国驰名商标未经授权不得作为企业名称。
3、名称实行等级管理。冠中华、中国或无行政区域名称由国家工商局核准;冠省名称由省工商局核准;冠市名称由市工商局核准。
4、名称应由下列形式构成:行政区域+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5、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应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
6、行政区划名、社会组织、团体和外国国家及地区名称不得用作字号。
7、企业在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即拥有企业名称权,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名称预先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三、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1、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按申请表要求填写并附相关材料后报企业名称查询核准窗口;
3、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
4、冠省名的经市工商局检索初审后报省工商局审定。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收费标准
1、免费提供名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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